本報訊12月9日,在銀川市興慶區長城路與麗景街交叉路口,一輛號牌為寧A·S6119的越野車車窗上未粘貼任何檢驗和保險標誌,被興慶區交警二大隊民警攔下檢查。經查,駕駛員張某某涉嫌多項違法行為。
   當時,張某某稱忘帶駕駛證,只拿出身份證。民警查詢其相關信息發現,張某某1998年12月在石嘴山考取了B1駕駛證,因一直未年審和換證,2004年12月被依法註銷,並且該車從2009年10月登記入戶後從未年檢。從2009年11月6日至今年10月28日,該車被交管部門抓拍到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累計達110條,罰款總額2.36萬元,除2條違法停車、1條信號燈越線停車外,其他全是超速行駛。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,張某某還因涉嫌吸毒在今年10月和12月分別被青銅峽和銀川公安機關審查過。
   張某某的交通違法行為有3項:因無證駕車將被處1500元罰款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;車輛未按規定進行檢驗將被處200元罰款;車輛未按規定參加交強險將被處保險額2倍的罰款。(王婧雅 蔡進)  (原標題:“瘋狂”越野5年違法110次罰款2.36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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